根据《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浙政发〔1997〕12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9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网络通讯评审、专家会议评审和评审委员会审议,省教育厅审定,共评选出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拟授奖项目247项(项目按学校排序,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一等奖98项,二等奖149项。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一个月。
请各高:凸愦蠼淌Χ曰窠背晒、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进行认真核对。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对于列入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及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其主要完成人最多不超过10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人:李 凤,联系电话:0571—88008979,电子邮箱:zj_gjc@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310014。
附件: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公示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
2014年3月5日